1、 物资需求计划分为物资总需求计划、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和月度物资需求计划。项目成立之初,工程部应根据施工设计图编制物资总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应由总工负责审核。
2、 设备物资部门根据物资需求计划分别编制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和月度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经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之后方可执行。
3、 项目成立初期,设备物资部应对物资供方进行现场考察和调查,编制《供方考察调查报告》,并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对物资供方的调查结果进行评价,编制《物资供方综合评价报告》,综合评价合格的单位列入《合格供方名录》,所有的物资采购行为都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
4、 物资采购方式有招标采购、询价比价采购、定点采购和零星市场采购等方式。
5、 招标采购的范围:钢材100吨以上、木材200立方米以上、水泥500吨以上、砂石料1000立方米以上、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生产物资、单项品种采购总价超过20万元以上,同一类别多种规格的物资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6、 物资采购合同应按照合同范本起草,技术要求及检测标准由工程部和实验室提供,合同文本中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标准最终必须由总工审核。
7、 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评审,项目部各部门应签署明确的评审意见,2万元以上的设备物资合同应报公司评审。
8、 项目部的设备物资合同签订人为项目经理,其他任何个人无权签订;对方合同签订人应为法人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9、 物资采购和验收应分离,采购人员不得收料,收料人员不得参与采购行为。
10、 物资验收中收料人员验收到货物资数量,工地试验室验收到货物资质量,需要验收外观尺寸等内容的应有工程部或安质部进行验收。
11、 材料到场后,设备物资部应填写送检通知单,并与材料质量证明书(材质单)共同递交工地试验室,通知试验室取样检测。
12、 检测结果没有出来的物资,应悬挂“待检”标识牌,经检合格的物资应悬挂物资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进货数量等内容,检验状态栏应明确填写“经检合格”。
13、 地磅房应建立专门的《物资过磅登记台帐》,对每天进货过磅情况进行登记,过磅人员应在每次过磅记录后签字确认。
14、 检测不合格物资,设备物资部要对不合格品进行登记,编制不合格品登记记录,并依据合同约定中的处理方案做退货、换货、索赔等处理,对处理结果在《不合格品登记记录》中予以记录。
15、 验收合格的物资入库后保管员应开具《物资点验单》,发货前采购人员开具《物资发料单》。
16、 钢材重量可以分两种计量方式:理论计算重量或过磅计量,收货时具体根据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验收。
17、 砂石料的计量方式有量方和过磅两种,因为实际操作中量方存在较大的认为误差且容易引起分歧,因此项目部砂石料总量超过5000方的应配备地磅过磅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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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设备物资部每月要与供应商及时对账并结算,供应商依据对账结算单及时开具发票。
19、 发料单的保管、业务、主管签名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施工队的收料人必须为劳务合同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20、 设备物资部每月应按时进行材料盘点,盘点需要使用方、监督方(其他各部门)和设备物资部三方共同参加,盘点数据作为消耗核算的主要依据。
21、 材料消耗的计算公式:本月实际消耗数量=上月库存数量+本月进料数量-本月库存数量。
22、 盘点与核算要按核算主体进行,如:搅拌站、架子队、施工队(劳务队)、施工工点或者某一单项工程部位,项目部根据各核算主体盘点的结果进行汇总。
23、 物资核算时工程部提供本期材料的理论消耗数量,设备物资部提供本期实际消耗数量,设备物资部进行对比核算并分析数据结果。
24、 核算结果出来后,项目部应召开物资核算分析会议,对对各部位的材料节约和超耗的数量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出具分析报告。
25、 项目部成立之后,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现场的各项实际情况和工程特殊要求,对项目部所需的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在技术上进行经济论证并编制《设备配置计划表》。
26、 设备、车辆的购置一律严格实行审批手续制度,严禁先购置后报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购置、严禁不按批复盲目购置设备、车辆。
27、 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公司审批,1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由公司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审批。
28、 设备配备应本着首先利用现有设备的原则,采取公司内部调剂的办法,各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调拨必须通过公司设备物资部统一办理。
29、 设备到场之后要对各部件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的验收,安装好的设备要经过竣工调试之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需经当地技术监督局检测验收通过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30、 设备上面应悬挂或粘贴设备标识牌,应在操作室等醒目位置悬挂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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