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施工项目标准化管理资料汇编

2020年11月28日08: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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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仪器检测操作规程的印制规格为80*60cm (高*宽),蓝底白字,可参考下列模式:

60cm

主要的操作仪器均需悬挂操作规程,如压力试验机操作规程、电动击实仪操作规程、液压万能机操作规程、水泥胶砂搅拌机操作规程等。

⒎试验室工作环境

⑴现场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检测项目的要求。


⑵试验室平面布设和房间分配合理、结构牢固安全,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面积大小与申请的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操作方便,试验室内干净整洁。


⑶电脑、网络环境等满足工作和信息化管理需要。


⑷办公座椅、文件柜等要大方整齐,满足工作需要。


⑸室内通风、采光好,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室应配置通风设备

⑹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消防、防毒等措施,做到设施完善、功能良好,安全操作。

⑺试验室须做好日常安全防护,试验人员要有防火、防毒、安全用电知识,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⒏试验室资质、环境、人员、办公条件等资源配置要求见下表

XXXXX铁路试验室资质、环境、人员、办公条件等资源配置表

序号

项目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中心试验室

梁厂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

监理试验室

1

上级试验检测机构授权

必须

必须

不需要

必须

2

试验总面积

不低于350m2

不低于300m2

不低于180m2

不低于300m2

3

养护室面积

不低于50 m2

不低于50 m2

不低于40 m2

不低于40 m2

4

人员总数量

12

8

5

8

5

主任及技术负责人职称及工作年限

工程师/5年

工程师/5年

工程师/5年

工程师/5年

6

质量负责人职称及工作年限

工程师/5年

工程师/5年

工程师/5年

工程师/5年

7

其他试验检测人员

助工或技师以上/5年

助工或技师以上/5年

助工或技师以上/5年

助工或技师以上/5年

8

试验检测人员数量

8

5

3

4

9

网络配置

符合信息系统使用要求

符合信息系统使用要求

符合信息系统使用要求

符合信息系统使用要求

10

电脑

3台以上

2台以上

1-2台

2台以上

11

传真机、打印机、 复印机

至少各一台

各一台

各一台

各一台

12

车辆

至少1台

1

1

1

㈤试验检测过程及试验检测报告

⒈试验检测过程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试验操作规范、规程办理。由各单位针对检测项目实际制订具体的操作标准

⒉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要按要求全线统一格式,按XXXXX建指下发的有关表格格式执行。

⒊检查项目报告一律由电脑打印,签字由测试人员用黑墨水笔填写。

⒋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⒌所出具的报告不允许有更改内容,凡有更改情况的报告一律作废重写。

⒍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字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⒎报告应经授权的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授权负责人审核批准,加盖检测试验单位章和认证标志章以保证报告的法律效力。

㈥其他有关要求

指挥部中心试验室以及各项目部工地试验室要高度重视标准化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中心试验室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6.2 检查要点

6.2.1检查频次

施工单位试验室启用前,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工程部长、安质部长、专业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监理单位总监必须组织进行检查验收,XXXXX建指桂林、南宁指挥部和XXXXX建指安质部进行抽查。启用后专业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长、安质部长每季检查一次,建设单位每季检查一次;监理单位试验室启用前,必须报建设单位检查验收,XXXXX建指安质部或XXXXX建指桂林、南宁指挥部按管理范围分别组织对其验收,启用后各标段总监组织每月检查一次,XXXXX建指(安质部或XXXXX建指桂林、南宁指挥部)每季组织检查一次。

6.2.2 检查内容

⑴试验室的资质条件、设备及人员等资源配备、环境条件、检测能力等;

⑵计量检定周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有法定计量部门有效合格证书;

⑶试验程序、试验检测方法是否正确,采用的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⑷检测报告是否及时填写,数据是否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等;

⑸对外委试验室的选择应考虑公司及监理单位意见并对其资质审查。

⑹试验检测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

6.2.3检查达标

达标要求见下表——检查达标表。

检查达标表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和要求

检查方法

备注

1

1

组建

各试验室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验收。XXXXX建指安质部具体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1.主要程序:对各试验室,由试验室编制试验室验收申请报告,总监审批签字,质量监督单位验收,安质部备案。

2.申请报告内容:验收申请报告,成立现场试验室的文件,检测(试验)室检测(试验)申请项目汇总表,授权委托书,检测(试验)室业务核查登记表,检测(试验)室管理制度汇总表,检测(试验)室执行的标准/规范汇总表,检测(试验)室人员汇总表,检测(试验)室仪器设备汇总表资质、计量、认证项目证明书,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人员上岗证,计量局检定证书。其中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计量认证的产品(参数)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在满足人员要求、环境条件、检测能力,同时建立健全检测制度的情况下,向业主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业主会同质监站及监理单位,对申请的试验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开展正常的检测业务。

现场检查,查内业资料重点检查

2

检测人员

符合上述"试验室资质、环境、人员、办公条件等资源配置表"中有关人员要求查资格证书重点检查3

检测设备

现场试验室仪器设备根据现场试验检测项目要求配置,中心试验室要配备常用工程材料的物理、力学、化学性能及土工常规项目、防水材料、无损检测、快速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按承建工程量大小,以满足现场检测项目需要合理配置,并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的要求。现场检查重点检查4

试验工作环境

符合上述"试验室资质、环境、人员、办公条件等资源配置表"中有关试验环境要求及试验规范有关要求。现场查看重点检查5

试验检测过程及试验资料

符合上述工作标准要点之"(五)试验检测过程及试验检测报告"及有关规范要求查内业资料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6

安全

1、室内通风、采光好,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室应配置通风设备。

2、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消防、防毒等措施,做到设施完善、功能良好,安全操作。

3、试验室须做好日常安全防护,试验人员要有防火、防毒、安全用电知识,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现场查看

重点检查

7

检测事故分析处理

1.当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或识别检测活动偏离程序和检测事故已经形成或可能发生时,应当立即向试验室负责人直接报告事实的真相,由负责人采取以下措施:

⑴属严重检测事故的,则立即采取纠正活动:责令操作人员中止偏离活动、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等。负责人核查原始记录,属打印错误的则立即通知纠正。如果不符合报告已发出,则应立即收回,并重新发放符合要求的报告;

⑵属严重检测事故或一般检测事故而不能现场关闭的工作,则采取标识、隔离、立即停止工作等措施,并由试验室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产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

⑶对一般检测事故,纠正后即可恢复工作,对严重检测事故应由试验室负责人视所采取措施是否有效决定是否恢复检测工作;

2.发生检测事故,检测工作责任者的处理。

⑴对一般检测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警告,并指定专人对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⑵对发生检测事故严重的检测人员,应由试验室负责人上报项目部经理或主管机构,视情节严重程度、本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对责任者进行换岗直至调离本项目部。

查内业资料

一般检查

7 材料加工场

7.1 基本要求

7.1.1 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减少进入现场的二次搬运量,同时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

7.1.2 应实行封闭管理,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区布设合理,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材料加工场在条件允许的时候,应搭设操作间(棚)。主要作业区、堆放区及道路应作硬化处理。金属结构、锻工、机修等车间,应布置在一起,协调工作。

7.1.3 场内加工棚采用轻钢结构搭设,可根据需要设围墙或围栏防护。

7.1.4 场内施工用电应规范管理,各作业区用电回路分开设置,加设断路界和漏电保护器。

7.1.5 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作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

7.1.6 场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要求。

7.2 检查要点

7.2.1 预制厂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27、28、29要求;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附录B9要求。

7.2.2 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1、铁警3要求。木工加工区应设置禁止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要求。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要求。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9和铁识 8、9要求。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15、16和铁警18要求。用电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卜铁警》要求。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警4要求。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1、2要求。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6要求。

7.2.3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1和铁识2要求。

7.2.4 机械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示牌。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23要求,机械设备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3规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

4.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lO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5.施工现场各类试验设备应定期检查。

7.2.5木材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完毕后及时关闭设备(机械),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2.木材加工时应有降尘措施,对操作时产生的锯末、刨花应及时清运,保持工作面的清洁。可重复利用的木料经处理后分类码放,合理使用,节约资源。

3.操作木工机械应严格控制每班次作业时间,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但不得戴手套。

4.木工加工场严禁将火源带入,木工区不得吸烟,木工棚应采用防火材料搭设,现场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大型木材厂应配置消防水源和相应的消防设施。

7.2.6 金属材料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加工厂的布置宜采用集中加工布置方式。金属加工工作台应稳固,照明设施应加设网罩防护。

2.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地面l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3.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挟,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4.钢筋进行防腐处理时,制作区应远离办公生活区。焊接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焊接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7.2.7 加工场内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堆放检查要点:

1.钢筋应垫高堆放,下部支点应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原则。

2.钢绞线的存放应保持干燥,防止被雨水淋湿。

3.已经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编号堆放,在旁边设置钢筋加工标识牌,标明其型号、规格、长度、编号等参数,防止用错。

4.成品、半成品标识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14规定。

7.2.8 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同路基工程。

7.2.9 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材料加工场、存放场应采取除尘、有害气体净化措施,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尽量将加工厂设于场地下风向。

2.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废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8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8.1基本要求

8.1.1 存放场、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应尽量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应靠近拌和站放置。

8.1.2 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8.1.3 各种材料的堆放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设置标识牌。

8.1.4 预制构件的堆放位置要考虑吊装顺序,力求直接装卸就位。

8.1.5 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等,无杂草、杂物。

8.1.6 各种材料进场均有合格证或试验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8.1.7 贵重物资、装备器材要存入库内。

8.1.8 场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要求。

8.2 检查要点

8.2.1 存放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施工平面布置图、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明示标志。施工平面布置图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28要求;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要求。

8.2.2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处所应设置材料分区明示标志和材料标识牌。分区明示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6要求;原材料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5要求;成品、半成品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14要求。

8.2.3水泥存放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袋装水泥按厂家、品种、批号、标号堆垛,底层离开地面30cm,堆高不超过10包,离墙保持20~30cm空隙。

2.散装水泥应储存于密封良好,能确保上进下出的罐体中。夏季高温施工时,应在罐体设置降温设施。

8.2.4 骨料存放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正式工程的砂石料应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分料仓应砌筑墙体隔开,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设坡度,不得积水。

2.砂石料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3.石料存放场骨料清洗区应设置单向流水坡;上料通道应结合拌和站配料机设备参数进行平面和坡度设置。

4.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

8.2.5金属材料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材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平放堆垛,注意标牌的保管,避免混淆。钢筋根据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型号、直径、用途分门别类垫放。

2.型材存放时应下垫垫木上覆防水遮盖物,平行分层堆码,统一放置,并且一端垫木略高。

3.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lm。

8.2.6 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存放场地应通风良好,有条件宜搭设存储棚库。

2.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垫高,并避免与酸碱等易腐蚀牲物质接触。木质材料或易变形材料应平放,不得挤压。

3.板材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木材应选择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堆放。选择堆放点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及有明火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识和消防设施。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7要求。

4.易于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5.材料储存时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宜存放于箱、盒内。

8.2.7 周转料具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转料具的存放应随拆、随整、随保养,码放整齐。

2.大模板存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靠在其他模板上或物件上。

8.2.8 临时用电要求同路基工程。

9 库 房

9.1 基本要求

9.1.1 库房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利用永久性仓库,布置地点应位于平坦、宽敞、交通方便之处,距各使用地点综合距离较近,还应考虑材料运入方式及遵循安全技术和防火规定。

9.1.2 库房道路应整平,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场地有条件应适当绿化。

9.1.3 油库、氧气库和电石库、爆破物品库等危险品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和既有设施,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档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并在拟建工程的下风方向。电石库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9.1.4 钢筋木材库房应布置在其加工厂附近。

9.1.5库房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9.1.6 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应牢靠,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修理。

9.2 检查要点

9.2.1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17、19、28要求。

9.2.2各库房门口设置分区标识牌,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6要求。各种材料库房内应设置的材料标识牌,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5要求。易燃易爆处应设置禁止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7要求。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9和铁识8、9要求。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要求。

9.2.3 水泥、掺和料、外加剂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掺和料应采用库房储存。库房位置应地势较高,排水良好,屋顶不漏水。库房内地面应硬化处理,水泥应架空、离墙存放,满足防潮要求。库房内应定期清理散灰。

2.库房宜设置进、出库门,确保水泥的正常循环使用。根据面积和出入口布置水泥垛的位置和顺序,确保水泥先进先发。

3.外加剂库房应和水泥库房分开设置,标识明显。液态外加剂分罐存放,粉状外加剂库房建设可参照水泥库房要求。

9.2.4火工品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

2.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并隔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贮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定。炸药、雷管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30m。库内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3.库门应为外开式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4.火工品库应有专人值守。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0.1m。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应不小于0.3m,垫高不小于0.2m,放置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5.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必须设库外,看守房位置、高度,以能嘹望全库和周围情况为准。

9.2.5 危险品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l0m,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悬挂安全标志。

2.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存放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且远离生活区。

3.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

9.2.6 油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库应严格制订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应隐蔽、遮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垛位四周应设排水沟。

4.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制定消防预案,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

6.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10 施工便道

10.1 基本要求

10.1.1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应符合现行铁路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10.1.2 便道、便桥宜利用永久性道路和桥梁。桥梁施工便道宜建在永久用地范围内。

10.1.3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次(引)线,施工主干道线尽可能地靠近管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应考虑与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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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人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11月28日08:51:41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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