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某局有限公司施工生产底线(红线)管理办法

2021年1月30日08: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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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项目部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中的质量一次成优的标准化做法(强制项)实施,对项目涉及标准化做法(强制项)内容但未严格执行的,对项目部处罚 2000元/项;复查后仍不按照标准化做法(强制项)执行的,对项目部处罚5000-20000元/项,其中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项目部应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条文的要求,严格按条文执行,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对项目部处罚5000-10000元;连续二次检查发现同一问题的,对项目部处罚20000-50000元,其中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规定控制轴线偏差、构件截面尺寸(重点是楼板厚度)、标高、开间尺寸等涉及结构安全功能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要点,尤其是抢工的项目。对由于模板复核、楼板混凝土浇注标高控制不到位等因素造成楼板厚度、标高偏差较大而产生的严重剔凿现象,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部5000-10000元,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规范控制钢筋原材及半成品的质量。进场钢筋必须附钢筋质保书,钢筋标牌与质保书上的炉批号必须相符;对钢筋原材、半成品直径必须用游标卡尺进行实测实量,严禁出现负偏差超标现象;并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部20000-50000元,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项目部为保证合同工期的顺利完成,必须成立工期管理委员会,及时编制《工期管理任务执行计划书》报公司审批,利用计划书的筛选功能建立职能部门考核台账,并制定工期奖罚措施及工期管理例会制度,建立工期例会纪要台账。项目部应按公司规定对《工期管理任务执行计划书》执行情况按月进行自查并上报,未按公司规定对计划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上报的,对项目部处罚2000-10000元/次,其中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且不得申请工期节点奖励。

第十九条 项目开工(开工日期以合同范围内工程实体首道工序开始计算)一个月内,项目部应上报《项目实施策划书》、《工期管理任务执行计划书》、《工期目标节点奖励总报告》,《施工进度影像管理制度》(按照《项目管理手册》要求定点、定时拍摄局部和整体照片)。每缺少一项,对项目部处罚10000元,其中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

第二十条 项目部应做好与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受到相关方的投诉或处罚,如情况属实,公司将对项目部处罚5000-20000元/次,其中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对公司及上级部门或业主(监理、相关方)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必须按时整改、反馈并建立台账。未按时反馈的,对项目部处罚2000元/次,未进行整改的,对项目部处罚1000元/条。

第二十二条 项目应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机械台账、项目经理月报、质量月报、工期报表等报表,违反公司规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必须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检测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并确保在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限位、保险、保护等)齐全、灵敏、可靠。使用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台帐、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台帐必须齐全完整。如制度未建立或台帐不完整,对项目部处罚5000元/项,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限期内未整改完毕,加倍处罚;每发现一处安全装置失效,对项目部处罚5000元,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限期内未整改完毕,加倍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有建筑起重机械的项目,必须按照建二通[2009]95号文要求配备专职机械工程师(机械管理员);起重设备作业(含操作、指挥)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每台塔吊、施工升降机(每笼)、物料提升机(每笼)操作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每台塔吊指挥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并视抢工情况再增配相应作业人员。未按要求配备专职机械工程师(机械管理员)的,对项目部处罚2000元,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未按要求整改的,对项目部加倍处罚;起重设备作业(含操作、指挥)人员无证、失效证或未在项目部备案的,对项目部处罚500元/人次,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必须按照建二通[2009]95号、《建筑施工塔式起重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等要求,选用具备相应安拆资质的单位从事起重设备的安拆作业;安装完成,按照规定办理自检、检测、验收并达到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次附墙加节作业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出现超资质安拆现象,对项目部处罚10000元/台,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处罚;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给予项目部处罚10000元/台次,项目班子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低于50%,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处罚,并给予停工处理。

附件一:

会议纪要范本 编号:XXX号

会议纪要

主 持 人(安全总监/安全部负责人):

出 席 人:

会议内容
1、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等。

2、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3、脚手架安、拆等。

4、大型机械安、拆等。

5、本周发现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6、其它。

备注:
 

时间

年 月 日

记录人

检查记录范本 编号:XXX号

检查记录

组织人(安全总监/安全部负责人):

参加人员:

检查内容:
1、………

2、………

3、………

4、………

备注:
 

时 间

年 月 日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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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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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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