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铁路工程项目业主编制并使用的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2021年3月21日09: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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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地拆迁费用

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提报验工计价资料→设计、监理单位审签工程数量→筹备组征地拆迁办审签工程数量和费用→筹备组计划财务部复核工程数量和费用→筹备组分管领导审核→筹备组组长审批完毕后加盖公章,验工计价生效。筹备组征地拆迁办分发到有关单位和部门。

3.设计费、监理费、检测、施工图审核费等咨询服务类费用

承包单位提报计价资料→筹备组工程管理部或安全质量部审核签认→筹备组计划财务部复核签认→筹备组分管领导审核→筹备组组长审批完毕后加盖公章,验工计价生效。筹备组工程管理部或安全质量部分发到有关单位和部门。

设计费、监理费、检测、施工图审核费等咨询服务类等其他费用的计价周期和计价方式按合同约定,原则上与相应季度的工程验工计价同步办理。

4.建设单位管理费

筹备组计划财务部依据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汇总→筹备组组长批准。

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每季度按照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汇总计价。

(二)提交由监理工程师审核的验工计价资料,应包括齐全有效的合格证明。监理工程师应对乙方报验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质量和完成数量进行审查、核算和确认,签署验工计价意见。

(三)安全质量部经检查发现有未整改完毕的不合格工程,于每季末25日前将各标段不合格工程列清单提交段落指挥部和工程管理部在核实工程量时将该部分工程量扣除。

(四)末次验工计价:本项目初验合格颁发接收证书后,筹备组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编制概算清理文件并报铁道部批复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末次验工计价应在初验后、正式验收前完成。批准的末次验工计价作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 计量

工程数量应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依据,如实反映现场实际完成情况,禁止预计、虚计,质量不合格工程不得计量。

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数量表后,依据《施工合同》和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计量,核实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施工单位应及时派员协助监理单位,若施工单位无故未能到场,监理单位所作计量结果有效,视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工程项目应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相适应,原则上工程数量签认表和验工计价表内容要求达到综合概算表的深度,计价汇总表要求达到总概算表的深度。

第十二条 计价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确定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除合同有条款约定可以调整的工程和费用外,超出《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以及增减的费用,在验工计价时,增加的项目与数量,按合同计列,减少的项目与数量,按实计列。非总价包干及工程费用尚未审定的项目,原则上应先进行费用审定后计价。

第十三条 设备计价与结算

(一)甲供设备设备供应商提交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的记录(经施工、监理、供应商、建设四方单位签认),凭采购发票填制验收单、设备验工计价表。需由铁道部物资办或筹备组委托代理公司确认的,确认后经监理单位、段落指挥部、物资设备部、工程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审核签认后进行验工计价。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完成并单机调试合格后,按本款办法实施。

(二)由施工单位采购的设备,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经筹备组限价后,按限价价格凭采购发票填制验收单、保管记录和安装设备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单位、物资设备部、工程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审核签认后进行验工计价。需安装的设备,安装完成并单机调试合格后,按本款办法实施。

第十四条 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等费用计价

征地拆迁补偿费计价执行五方(筹备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被征地拆迁人、设计、监理单位)签认手续。

筹备组管段征迁专业工程师审核管段内的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等协议、完成数量及费用和验工计价表(程序和时间同上),征迁负责人负责审核全线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等协议、完成数量及费用和验工计价汇总表。

筹备组计划财务部根据提交的协议、验工计价表进行资料完整性和符合性审核,经签认后,报筹备组组长批准,作为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等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筹备组根据工程进度、资金情况及时对征地拆迁数量和费用进行阶段性清理。

由施工单位负责代为筹备组办理的租地及其他零星补偿,根据工程进度,与建筑安装工程同时进行验工计价。

第十五条 变更设计、材料价差、总承包风险等费用计价

(一)变更设计按《变更设计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审批的各类变更设计,不予计价。

(二)变更设计除重大复杂的外,在批复后进行计价。

(三)重大复杂的Ⅰ类变更设计在第一阶段审查确定变更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要求后,依据批准的概算编制要求框算增加投资部分的70%和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验工计价,余下费用在第二阶段完成变更设计审批工作后计价。

(四)Ⅱ类变更设计的费用确定

(1)不作材料等各类价差调整。

(2)Ⅱ类变更设计根据其发生的工程项目、数量及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单价确定费用;合同中无单价时,可套用类似单价;又无类似单价时,按合同报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造率分析单价。

(五)变更设计验工计价资料分项目单独编列,计价表应附有关证明的附件(如:变更设计通知单等)。

(六)实施阶段的材料价差调整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办理。筹备组每半年对项目实施阶段的材料价差进行清理,并上报批准。铁道部批复后,与相应季度的工程同步办理验工计价。

(七)总承包风险费用在比例范围内按实(如:Ⅱ类变更设计)计价,当总承包风险费用总额已计完时,不再计价。

(八)安全生产费据实验工,总额控制, 专款专用。其列支内容和范围严格执行《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之规定。

(九)激励约束考核费按照考核结果列入当期验工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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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人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3月21日09:42:19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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