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物资搬运、储存、防护
第五十条:物资搬运。根据物资的不同特性、说明书的要求,以及安全、环境因素选用合适的搬运方法和运输设备工具,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防止物资扬尘、遗洒、泄露、腐蚀和污染,并保持产品标识和包装的完好。对特殊物资要按规定进行搬运,大型搬运要签订搬运合同,对在搬运过程中出现短缺或损坏,应向运输托运部门索取商务记录与有关部门交涉处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管理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核心是维护物资质量与安全。实行科学的管理仓储活动,制定物资的收发、保管、保养、安全作业等管理细则。
第五十二条:物资存放布局合理。库存物资应按照《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的规定保管。对有毒有害物资应与其他物资分开存放,并有防泄漏和应急措施。储存物资应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特殊储备物资,要标志明显另行存放,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业主提供产品存放要有明显标识,未经验收入库物资和代保管物资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五十三条:保管员应坚持自点和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法。每月自点率不得少于15%,每半年全面盘点一次,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发现盈亏,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存货盘盈、亏、毁损处理与存货清点程序按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物资防护。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保管方法。充分利用仓库料棚、料架、蓬布等设施,减少露天存放,加强日常保养,搞好通风、降温、晾干、除尘、去锈、涂油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虫蛀、防霉变、防机械损伤。对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必须单独存放,对剧毒物品要设专柜、专库进行管理。
第五十五条:物资进库与出库。进货物资根据进货合同、进料凭证、技术证件,分别采取验质、点数、过磅、检尺、换算或化验等方法进行验收,对技术复杂的物资会同技术人员共同验收。进口物资的验收按《进口货物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物资24小时内验收完毕,量大、技术条件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可延长72小时。经验收发现数量、规格、型号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物资,要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处理,仓库的各种计量工具要按使用合格证要求,并进行周检和校正,始终保持正确出库物资严格发料手续,按规定附带技术证件。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