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公司设备物资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贯彻公司和公司领导关于对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大公司对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控力度,及时掌握各单位设备物资情况,确保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决定实行设备物资核算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真实性。为确保设备物资核算数据真实性,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机械使用、物资采购和消耗的实际数量进行填写,按照劳务施工队、单位工程等进行分别归类,能真实反映材料消耗和节超情况。
2、及时性。项目部必须每个月进行一次材料盘点、消耗及节超分析,及时掌控项目材料使用情况,详细分析材料节超原因。
3、对应性。填报的数据必须与项目财务部、合同成本部的数据保持一至,做到数据同步。
4、兑现性。项目部在对内承包和对外分包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材料节超目标和奖惩办法,并逐月兑现在财务支付中。
5、公司将不定期对所属单位的设备物资核算资料进行检查,根据上报的资料情况、核算的真实性及兑现执行情况进行全公司物资设备管理绩效综合排名,对于阶段时间内排名滞后的单位,将在公司《俱进》杂志上进行通报,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6、上报时间。各单位必须每月10日之前上报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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