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
第十三条 xx公司各类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是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是公司开展xx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印章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对外行文、签署合同、出具证明的有效依据,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党委章、工会章、团委章、纪委章等。
第十五条 xx公司印章管理指对以上各类印章在刻制、启用、颁发、保管、使用、废止、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六条 xx公司印章管理原则:谁用印,谁申请;谁批准,谁负责;规范管理,责任到人。
第十七条 xx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重要证书原件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和管理。京内分公司《营业执照》等重要证书的原件由xx公司综合办公室保存和管理。京外分公司《营业执照》等重要证书的原件由其分公司综合部自行保存和管理。
第十八条 凡需使用xx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总公司公章证照重要文件外借申请表》,经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xx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xx公司印章、证照具体管理、使用参见《xxx有限公司印章及证照管理办法》(20xx版)。
第五章 公文处理管理
第二十条 xx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所属各单位综合部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公文处理工作,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当相对稳定。
第二十一条 xx公司公文管理范围主要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资料等;上级来文、通知;同级来函、来文等。
第二十二条 公文处理必需做到准确、及时、简便,公司公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收发、分发、传递、用印、立卷、归档。
第二十三条 公文处理管理工作参见《xxx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20xx版)。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xx公司综合办公室是xx公司档案管理的工作机构,对xx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分级管理。
1.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对xx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3.负责指导xx公司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负责xx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与利用工作;
4.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鉴定、销毁和统计等工作;
5.按时向集团公司移交重要档案,定期接收所属单位档案资料。
第二十五条 xx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和指导档案工作;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第二十六条 档案管理具体工作参见《xxx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20xx版)。
第七章 公务接待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综合办公室是xx公司公务接待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公务接待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务接待所属单位党政机关之间、公司系统内部上下级和同级单位之间开展公务活动时发生的接待活动。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党综部为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2.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3.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情况;
4.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5.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xx公司总部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商务接待活动,按照《xxx有限公司总部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xxx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xx公司所属单位的具体公务接待活动参见《xxx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x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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