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搅拌站所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针对搅拌站全体人员制定本奖惩规定,以供所有人员遵照执行。
一、产能奖励
1、20XX年10月12日至10月21日,2#、3#站每天合计生产混凝土的基数为2400方,达到2400方,每天各奖励2#、3#搅拌站1000元。超过基数100方的,按照1元/立方进行奖励;超过基数200方的部分,按照2元/立方进行奖励;超过基数300方的部分,按照3元/立方进行奖励;以此类推。该条款奖励为临时激励措施,鉴于目前生产任务不均衡,暂时按照两站平均分配奖励执行。
2、20XX年10月12日至10月21日,2#站每天生产混凝土的基数为1900方,达到1900方,每天奖励2#搅拌站1000元;3#站每天生产混凝土的基数为1300立方,达到1300方,每天奖励2#搅拌站1000元。超过基数的部分,按照前述条款1的相关规定执行。
5、从20XX年11月份开始,对搅拌站的考核以月为单位执行,2#站当月的每天平均生产量以1900方为基数,3#搅拌站当月的每天平均生产量以1300方为基数,达到基数的搅拌站每个月奖励3000元,超过基数100方的,按照2元/立方进行奖励。
二、管理奖励
1、当月单台机器无故障停机不超过2小时的搅拌站,奖励该站1000元。
2、当月搅拌站平均故障停机时间不超过3小时/台,奖励该站1000元。
3、当月未发生因为配件不足而停机或平均等待配件时间不超过1小时/台,奖励该站1000元。
4、当月未发生待料停机事件,奖励该站1000元。
5、当月发生投诉事件不超过5起的搅拌站,奖励该站1000元。投诉事件以最终投诉到项目经理处为依据,包含供料、停机、故障等各种时间。
6、搅拌站在各种检查中,被上级单位、业主、监理表扬的每次予以2000元奖励。
[pagebreak]
三、处罚措施
1、搅拌站需每日登记混凝土生产记录、运输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如检查中发现未建立以上资料或长时间未登记,将对搅拌站站长、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各处以50元/次罚款。
2、混凝土拌制前需经试验人员检测首盘砼拌合物各种性能,在满足情况下方可继续生产。不按规定操作的将对搅拌站站长、操作人员各处50元/次罚款。
3、搅拌站在各种检查中,被上级单位、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取消当月所有管理奖励资格,同时对搅拌站站长处以200~500元罚款。
4、当月某台机器因为某次故障停机超过5小时的搅拌站,取消当月所有管理评奖资格。
5、当月搅拌站平均故障停机时间超过5小时/台,取消当月所有管理评奖资格。
6、当月发生因为配件不足而停机或平均等待配件时间超过2小时/台,取消当月相关管理评奖资格,3小时以上,取消当月所有管理评奖资格。
7、当月发生待料停机事件一次,取消相关管理评奖资格,二次以上,取消当月所有管理评奖资格。
8、当月发生投诉事件超过5起的搅拌站,取消相关管理评奖资格,超过10起的,取消其所有管理评奖资格,并对搅拌站站长和调度分别予以100元的处罚。投诉事件以最终投诉到项目经理处为依据,包含供料、停机、故障等各种时间。
点赞 http://www.wuziren.cn/archives/1263.html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