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员工辞职、调离、退休手续办理流程,加强项目部、公司相关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人员变动时的双向联系,做到工作承接有序,交接顺畅和谐,责任清晰明确,以确保离职手续办理后无遗留问题,经公司研究,现就员工办理辞职、调动及退休等手续的流程规范如下:
- 员工辞职时,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本人签字并加按指纹的辞职申请。公司总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现场签字并按指纹,项目部员工由其本人到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现场签字并按指纹,公司人力资源部或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见证其签字与按指纹的过程。
- 员工调离时,应由其接收单位出具商调函,商调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接收,报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本人签字并加按指纹的调离申请。公司总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现场签字并按指纹,项目部员工由其本人到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现场签字并按指纹,公司人力资源部或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见证其签字与按指纹的过程。
- 员工退休时,公司下发的退休文件由工会主席会签、董事长签发,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其所在单位综合办公室通知其本人办理。
- 员工工作变动时,本人应做好手头工作交接,并有工作交接记录。普通员工(或副职)的工作交接由其部门(或单位)主管负责监督移交,部门主管的工作交接由其分管领导监督移交,项目(或指挥部)党政主管的事务性工作交接由公司主管指定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负责监督移交。
- 员工办理辞职、调离或退休时,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辞职、调离、退休审核表》,分别传递至他需要核实情况的部门。
财务部负责核实其备用金和社保等情况并督促本人停用财务系统账户,办公室负责核实办公用品移交情况,审计部负责核实需要进行经济责任(或经营责任)审计的处理与整改情况,工会工作部负责审核职工权益保护情况,信息化部负责停用本人的OA账号,其他部门根据具体业务范围进行相应的核实。
退休人员可以先行办理退休手续,对存在的物品移交问题,由相应部门追索,对经济责任认定或欠款偿还等,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职工本人应无偿配合。所属单位离职员工也可以由各单位相应部门负责核实办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 辞职、调离人员的《员工辞职、调离、退休审核表》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辞职、调离手续。
- 辞职、调离、退休人员的后续手续(含解除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办理。
-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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