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是施工生产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费用在工程的生产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为了加强物资工作的系统管理,达到保证质量、保证供应、减少浪费、合理使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节约增效、提高经济效益及物资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制订本物资管理制度。
一、 招标采购制度
1、 依据XX集团公司下发的《XX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部应成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物资工作的副经理、总工任副组长,成员由物资部、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计划部、试验室及纪律监察人员组成。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
2、 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首先对供应单位进行资质考察,向通过资质的供应单位发出招标通知书,要求领取招标通知书的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及时送达物资部。物资部负责收集投标文件并汇总,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开标评审会议。
3、 物资采购招标是指对工程项目需用总量超过一定数量或金额的大宗物资进行集中招标,比较其质量、单价、付款方式及服务等具体优惠措施。钢材XX吨及以上;木材XX立方米及以上,水泥XX吨及以上,有集中供应条件的砂石料XX立方米及以上,其它材料单项品种采购价值超过X万元的必须招标采购。低于上述标准有条件的也应招标采购。
4、 参与物资采购招标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符合招标条件的物资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物资采购招标活动要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平、公正、监督制约的原则展开。
5、 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随意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任何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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