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定额人工费调整的实施意见(造计〔2012〕16号) 2013年1月25日13:49:00 评论 1,462 摘要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文件精神,凡执行《安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文件精神,凡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本实施意见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点赞 http://www.wuziren.cn/archives/779.html 我的微信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我的微信公众号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