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2014年6月26日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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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营业税会计核算科目较简单。计提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支付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营业税会计核算科目较简单。计提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支付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贷记“银行存款”等即可。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会计核算科目发生了很大变化,以一般纳税人为例,为更好地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内设九个专栏:进项税额(借方)、已交税金(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借方)、减免税款(借方)、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借方);销项税额(贷方)、进项税额转出(贷方)、转出多交增值税(贷方)、出口退税(贷方)。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借记“原材料”“材料采购”等科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可抵扣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付或实付的总额)。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按照确认的服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一般纳税人缴纳当月或缴纳上月或以前月份欠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的,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由此可见,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会计科目大大增加,核算方式也更加复杂,对会计账务处理影响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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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人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4年6月26日13:46:00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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