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复线铁路公司业主筹备组建设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4月22日08:26:27
评论
3,052

xxx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建设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xx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建设期的财务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控制建设成本支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特点和筹备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筹备组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财务决议;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存储、拨付和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杜绝资金损失和浪费;加强对建设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建设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word版下载

第三条 筹备组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根据投资概算管理和竣工财务决算要求,按照概算章节设置明细账和辅助账,保证会计资料、会计信息、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筹备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要求,建立定额管理制度,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明确编制财务预算的要求,建立财务分析制度,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筹备组是负责xxx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工作的项目管理机构。筹备组财务管理工作在筹备组组长领导下进行,计划财务部组织筹备组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执行会计监督。筹备组各部门必须遵守财会管理制度,执行财会内控制度,按照分工管理、相互配合的原则,履行财务管理的相应职责。

(一)计划财务部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成本归集、核算以及竣工转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财务决议。

2.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费用审批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办理建设资金的筹集、支付、清算、结算工作;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各项经济事项;监督、检查承包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考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牵制制度

3.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根据铁道部和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组织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的拟定、编报、下达、执行、监控、报告工作

4.按照投资计划、资金预算和工程进度及时请领(筹集)建设资金(含债务资金)。

5.参与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计价、变更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管理、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概预算管理及验工计价工作,负责建设过程中验工计价的计价、清算工作,审核设计变更费用,组织概算调整清理,归口掌握项目投资控制情况。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保证资产完整。

6.根据合同、验工计价、发票等资料,办理工程资金、征迁补偿及物资设备款的预付、清算和结算。

7. 负责合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核、签订、登记、立卷归档及合同备案工作。参与有关合同的洽谈,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合同履行。组织对参建的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兑现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议。按合同约定,监督、检查拨付参建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参建单位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8.编报建设资金预算、快速月报、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负责筹备组财务预测和经济活动分析。

9.负责财会与计价信息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工经)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筹备组与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

11. 负责内部财务监察及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和检查,做好相关问题的协调、解答和意见回复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12.办理项目后期收尾工程和会计档案等资料的移交,及时办理资产交付。

(二)综合部是负责劳人、文秘、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成本费用控制行使相应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筹备组年度行政性费用(办公费、招待费、劳保费、会议费、汽车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预算和部门费用(差旅费等)预算的编报和执行。

2.做好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预算、购置(建)、保管、记录、维修、清查、报废等工作,保护财产的完整、安全

3.负责筹备组工资、津贴、奖励、福利费的发放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编报和执行年度工资支出计划。

4.负责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和印鉴(公章和负责人章)管理工作。

(三)工程管理部是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成本费用控制行使相应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编报和执行部门年度费用预算,严格控制部门费用。

2.参与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按中标价和变更设计控制建设成本、费用支出,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审核)降造费、备用费的使用。

3.负责建设过程(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和竣工决算等)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审查。负责做好环保、水保、征地拆迁工作,据实清点征地拆迁数量,按时勘界、交地、办证。

4.参与合同(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的起草、签订及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办理款项清算工作,做好各项索赔管理。

5.参与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月度投资计划、季度资金需求预算、月度用款计划及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审核和联签。

6.参与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设成本支出和资金使用情况。

7.做好技术资料的原始记录和保管,参与竣工验收、概算清理等相关工作。

8.配合做好资产清查,保护部门财产的完整、安全。

9.配合建设项目的审计、检查和财政评审工作,做好相关问题的协调、解答工作。

(四)安全质量部是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成本费用控制行使相应管理职能,其职责主要是:

1.编报和执行部门费用预算,严格控制部门费用。

2.负责监理招投标工作,按中标价及批准变动因素控制监理费用。

3.参与监理合同的起草、签订及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参与签订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协议,审核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合同中有关安全、质量的条款,会签设计、施工、物资供应、技术服务等合同。

4.对存在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项目和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合同时发生的违约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做好索赔管理。

5.办理监理费、安全质量监督费的验工计价审核和相关款项清算。

6.执行既有线基建管理办法,协助办理有关施工配合费的清

算。

7.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有关安全质量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

8.做好原始记录和资料保管,保护资产的完整、安全。

9.参与竣工验收、竣工文件移交归档和清概工作,提出质量保证金管理的意见。

10.配合建设项目的审计、检查和财政评审工作,做好相关问题的协调、解答工作。

(五)物资设备部是对物资设备采购供应部门,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成本费用控制行使相应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编报和执行部门年度费用预算,严格控制部门费用。

2.负责工程物资、设备招投标工作,按中标价控制采购、仓储成本。

3.组织物资设备合同起草、签订及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办理款项清算工作,做好各项索赔管理。

4. 负责对物资设备采购、储存、使用等实物清单进行数量审查,做好原始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5.配合做好资产清查,保护部门财产的完整、安全。

6.配合建设项目的审计、检查和财政评审工作,做好相关问题的协调、解答工作。

(六)段落指挥部是筹备组派出的现场指挥部,按照人员归属各部门的原则,做好费用的控制和各项资产的管理,实行备用金报销制度。

第三章 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五条 建立建设资金筹集机制,根据建设项目总体要求,编制建设期滚动计划,预测各年度资金需求量;根据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决议是筹备组资金筹集、运用和办理担保手续的依据。

第六条 建设资金不足时根据董事会决议向金融机构借款,并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筹备组应加强借款用途、还本付息、合同履行的管理和监督,按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

第七条 建设资金银行帐户的开立

(一)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或变更银行账户,均应按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批,银行账户的开立需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凡经批准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的,必须在账户开设后10个工作日内到路局铁路资金结算所备案。

(二)为便于资金监管和价款支付,应约定施工单位资金帐户与项目管理机构结算帐户在同一银行系统开设。

第八条 xxx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的资本金按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资金筹措方案,并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投资计划,由投资方按时足额汇到筹备组的账户上,没有按时注入的,筹备组按规定进行催款。

第九条 债务性资金由筹备组筹集,应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元化、低成本"的原则,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筹备组与借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在借款银行开设贷转存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资金的提款和还本付息。借款资金到帐后及时划转到筹备组账户中,筹备组承担建设期借款利息,并对借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负责。筹备组充分利用短期贷款、利率下浮、票据贴现等优惠政策和手段,取得最低的融资成本。筹备组应积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办理结算,并在合同中注明以票据作为结算方式。

第十条 建设资金的请领

根据铁道部和董事会批准的年度(月份)资金使用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合同(协议)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筹备组每月上旬向南昌铁路局、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报送资本金月度用款计划,债务性资金于每月上旬报送月度用款计划。申请领用资金时按照"先请领权益性资金,后请领债务性资金"的原则合理安排。

第十一条 建设资金的拨付

筹备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算、年度支出预算、年度投资概算分章节计划、合同约定、经审核签认的验工计价(或有效发票)和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超拨和无故拖欠。严禁无依据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挪用、调剂、串换使用建设资金。

第十二条 验收款和质量保证金的管理

筹备组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和5%的验收款。筹备组根据审计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后,承包人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第十三条 建设资金使用的监控

(一)建设资金使用严格实行联签制

筹备组对大额资金使用实行联签制度。筹备组支付工程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按规定列入大额资金范畴的支付款项,必须经筹备组组长、总会计师、分管领导、财务主管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签后方可支付。联签过程中各部门、人员必须对提交资料及决策结果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对建设资金支付进行实时监控

计划财务部根据与商业银行、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资金监管协议》和网上银行查询系统,对施工单位建设资金支付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检查监督,防止建设资金被挪用、转移,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其他各部门应按照相应职责,履行建设资金监督检查职能。

第十四条 筹备组应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结算制度,及时做好工程结算款及预付款的账务处理,按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

第十五条 建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一律冲减建设成本。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物资设备购建、发出、验工计价和核算制度,物资设备发生毁损、盘亏,应作出分析记录或取得有关证明,在扣除有关责任及保险部门赔偿后,分别情况处理。

第十七条 建立低值易耗品预算管理制度,对100元及以上有保管价值的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应设立购入、领用、保管、报损等台帐,加强数量动态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

第十八条 建立自用固定资产(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物品)年度预算制度、授权批准制度、账簿卡片登记制度及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职责分工制度。购置部门根据筹备组下达的年度预算进行采购,数量较大的应该组织招标,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九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由综合部实行归口管理,生产用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实行归口管理。综合部和资产使用部门要建立实物使用管理责任制及实物台账。

综合部和资产使用部门应配合计划财务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发生出租、调拨、封存、启用、报废、盘盈、盘亏等动态,必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进行管理。

第五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一条 筹备组收入主要包括从事建设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招标费收入、各项索赔、违约金收入和其他基建收入,以及代扣代收代征(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 筹备组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费用收入及支出管理的通知》(办财发〔2004〕55号)的规定规范核算、管理招投标收入和支出,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二十三条 筹备组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运〔2006〕198号)要求规范代扣代收代征(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核算和管理。用于"三代"管理支出,可在不超过"三代"税款手续费收入的30%以内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和其他基建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执行。

第二十五条 筹备组应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一切收入及时进账进行管理,严禁私分、转移、隐匿、截留收入,不得搞帐外帐或者私设"小金库",不得代收、代付与筹备组经营无关的款项。

第二十六条 筹备组计划财务部应认真监督建设过程中有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建设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七条 筹备组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设置明细账和辅助账,详细记录和真实反映项目章节的建设成本。

第二十八条 筹备组根据基建支出的性质,分别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对建设成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依据合同、验工计价和发票等凭据计列投资支出,并按工程件名、批准的设计概算、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等实施总额控制。禁止超概算、超计划列支建设成本,禁止挤列建设成本。

第二十九条 筹备组会同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认真审核验工计价资料,禁止高估冒验、预验和虚验。财务依据审核批准并签章齐全的验工计价计列建设成本。建设项目在竣工时要进行全面清理,按批准的概算进行末次验工计价。

第三十条 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计入基建成本,项目初验合格后,已交付运营资产项目对应借款本金的利息按照规定停止资本化。项目初验合格后及时通知铁路局,并报送《初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铁路局转报铁道部财务司,作为确认借款利息资本化和费用化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筹备组拨付施工单位的预付工程款和支付供货厂商的预付设备款,以及预付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应在"预付工程款"科目核算,严禁"以拨代支",直接列入建设成本。

第三十二条 筹备组拨付给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要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与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实施。路局管内配合单位收到协议款必须提供发票和验工计价,经筹备组审核批准后作为计列建设成本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批复概算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年度支出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筹备组每年4月中旬上报铁路局,经铁路局审核后汇总上报铁道部批复,按批复内容和额度据实列支。预算执行中如有重大调整事项,于当年9月中旬上报调整预算。筹备组另行制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明确支付预算、范围和标准

第三十四条 工资性支出(包括"三代"手续费奖励、招标劳务费等)通过"应付工资"核算,纳入工资计划管理。劳务支出按劳务协议或相关支付凭据执行。

筹备组建设单位管理费年度支出预算中应包括年度工资支出计划,每年3月10日前向铁路局劳卫处提报,并按批复的工资计划总额控制,据实列支。

第三十五条 筹备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规定用途使用,在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中明确。

第七章 财务报告与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财务报告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求进行编报,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全,报送及时。

第三十七条 筹备组按规定编制基建财务会计报告报送到路局。

第三十八条 筹备组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种会计资料进行分期收集、审查核对,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第八章 资产交付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第三十九条 建设项目竣工初验合格后,按初验委员会确定的时间办理资产移交,筹备组根据铁道部铁财[2008]250号文的规定提报"竣工验收项目资产估价入账明细表"(含需分摊费用),筹备组按规定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

第四十条 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后,筹备组组织编制《竣工资产移交表》,并做好竣工资产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条 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筹备组投资但产权不归属筹备组的资产,由筹备组于项目初验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逐级报铁道部,经财政部批准后作转出投资处理。地方投资但产权归属筹备组的资产,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筹备组做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第四十二条 筹备组自用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概算统一管理。工程竣工后,与其他资产一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第四十三条 筹备组在项目初验完成后且尾工工程未超过投资概算5%以内时,应组织人员立即着手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在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编制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第九章 项目的后期管理

第四十四条 对初验合格后仍留有少量未完收尾工程,严格按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等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0〕240号)进行尾工工程管理。

第四十五条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筹备组将与项目有关的会计档案、竣工财务决算、工程明细资料等按铁路局《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南铁财字〔2005〕342号)规定移交。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筹备组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国家、铁道部、铁路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实行。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物资人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4月22日08:26:27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