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合作供应商): 协议编号:
采购方(哈尔滨铁路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哈尔滨铁路局与合作供应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的权利与责任。
1.供应商的权利:有权在经营范围内参加哈局组织的物资招标、比质竞价等采购活动,并平等享受哈局关于物资采购的所有政策;有权对物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有失公正的行为提出质疑,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有权主动退出哈局物资市场。
2.供应商的责任: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铁道部、哈尔滨铁路局关于物资采购供应的所有规定和要求;依法合规的参与哈局物资市场正常竞争,认真履行各项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和优质的供售后服务;及时提供企业、产品等变更信息;主动召回有缺陷的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同一法人身份成立两家及以上公司进入哈局物资市场,或以其他名字作为法人成立多个公司(实为一家)在哈局物资市场进行同业经营;为铁路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3.哈局的权利: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定,对合格者允许进入哈局的物资市场;有权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经营状况、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对其产品质量、履约情况、售后服务等进行检查;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或直接清除哈局物资市场。
4.哈局的责任:保护合格供应商的权益,为合格供应商参加哈局物资采购招标和比质竞价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不得采购不合格供应商的产品或合格供应商不合格的产品。
5.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6.物资购销合作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限为一年。
销售方(章) 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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