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之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2012年12月26日0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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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财务信息化管理第一百七十四条  财务信息化使用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严禁使用来路不明的存储介质,并应经常(每周不

第十五章 财务信息化管理
第一百七十四条  财务信息化使用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严禁使用来路不明的存储介质,并应经常(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病毒检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有严防密码泄露和预防病毒侵蚀的措施,确保财会信息的安全
第一百七十五条  财务信息化使用的软件,要遵守国家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
(一)由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必须具备在结算后数据记录不能直接修改的功能。发生错账时,只能运用补充登记法实现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一百七十六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置财会信息化的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单位财务信息化的运行必须做到:
(一)严格按照财务信息化的岗位配备操作员。禁止不相容岗位一人独立操作;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软件。
(二)系统管理员应由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或由其指定专门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不得代替其他操作员处理具体经济业务。
(三)操作人员必须单独设置自己的登录口令、密码,严格保密,并要定期更换。
(四)财务信息电子数据要定期备份。电子数据、财会软件资料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要由数据录入人员、审核人员以外的人员保管。保管中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档案要多份保存。
(五)系统管理人员维护系统后,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对原数据资料进行检测,检测无误后才能在系统维修单上签字。
第一百七十八条 积极推行“三大系统”的建立,切实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大系统”是指“财务集中管理系统”、“资金集中管理系统”、“网络报表编制系统”。全面推行“三大系统”管理,逐步摆脱在股改过程中所遇到的数据采集效率过低的问题、数据核对困难的问题以及无法及时查看原始凭证等一系列问题。
认真做好银行账户清查整顿工作,作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及备案工作。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开户程序,解决账户开立过多过滥的问题,解决资金分散、开户过多制约资金管理的瓶颈问题。在完成账户清查和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进行网上银行签约工作。全面推行网银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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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人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2年12月26日07:57:00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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